發布時間:2021-09-26 15:09 作者:上海律師事務所
關于本市辦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標準的意見,為了正確運用刑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司法解釋,結合本市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治安狀況,現對本市辦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標準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死亡1人以上的;
(2)重傷3人以上的;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2、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失火罪、過失決水罪、過失爆炸罪、過失投放危險物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死亡1人的;
(2)重傷三人以上的;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居民受災10戶以上,且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2人以上的;
(2)重傷5人以上的;
(3)死亡、重傷5人以上的;
(4)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5)造成居民受災10戶以上,且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3、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消防責任事故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造成嚴重后果”。
(1)死亡1人的;
(2)重傷3人以上的;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4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居民受災10戶以上,且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后果特別嚴重”:
(1)死亡2人以上的;
(2)重傷5人以上的;
(3)死亡、重傷5人以上的;
(4)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20萬元以上的;
(5)造成居民受災10戶以上,且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80萬元以上的。
4、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1)導致事故后果擴大,增加死亡1人以上,或者增加重傷3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2)決定不報、謊報事故情況或者指使、串通有關人員不報、謊報事故情況,致使不能及時有效開展事故搶救的;
(3)在事故搶救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致使不能及時有效開展事故搶救的;
(4)偽造、破壞事故現場,或者轉移、藏匿、毀滅遇難人員尸體,或者轉移、藏匿受傷人員,致使不能及時有效開展事故搶救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
(1)導致事故后果擴大,增加死亡3人以上,或者增加重傷10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
(2)采用暴力、脅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報告事故情況,導致事故后果擴大的。
5、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數額在30萬元以上并占其出資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6、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7、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個人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行賄數額在2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8、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
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9、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條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1)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2)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不滿50萬元,同時致使有關單位停產、破產的;
(3)致使3家以上有關單位停產、破產的;
(4)造成特別惡劣影響的。
10、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1)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2)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占注冊資本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11、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干“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1)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2)致使3家以上國有公司、企業停產或者破產的;
(3)造成特別惡劣影響的。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l)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
(2)致使3家以上國有公司、企業停產或者破產的;
(3)造成特別惡劣影響的。
12、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1)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
(2)致使3家以上國有公司、企業停產或者破產的;
(3)造成特別惡劣影響的。
13、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高利轉貸罪
個人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14、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其他嚴重情節”:
(1)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萬元以上且案發前仍不能歸還的;
(2)多次欺騙金融機構的;
(3)因欺騙金融機構受到行政處罰后又欺騙金融機構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且案發前仍不能歸還的;
(2)采用的欺騙手段特別惡劣的。
單位犯罪的標準為自然人犯罪標準的2倍。
15、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50戶以上,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750戶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結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3)引起群眾集體上訪,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
16、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款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
偽造、變造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總面額在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偽造、變造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總面額在3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17、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二款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總面額在1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18、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違法發放貸款罪
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數額在15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于“造成重大損失”,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屬于“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單位犯罪的標準為自然人犯罪標準的2倍。
19、刑法第一百九十條逃匯罪
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單筆或者累計數額在1500萬美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20、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
(1)揮霍集資款,或者用集資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數額較大的集資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2)因非法集資受到行政處罰后又繼續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
(3)向50人以上非法集資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揮霍集資款,或者用集資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數額巨大的集資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2)向250人以上非法集資的。
21、刑法第二百零二條抗稅罪
具有與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關于審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第5項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
(1)沖擊稅務機關,嚴重干擾稅務機關正常工作的;
(2)侮辱、報復稅務人員的;
(3)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22、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假冒注冊商標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題的解釋)}第1條第1款第3項規定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1)假冒注冊商標1000件以上的;
(2)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國際影響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關干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第2款第3項規定的“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1)假冒注冊商標5000件以上的;
(2)造成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國際影響的。
23、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假冒專利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第2款第4項規定的“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1)假冒專利的手段、動機惡劣的;
(2)假冒專利的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
24、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
(1)使用卑劣的手段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
(2)多次在公開場合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
25、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
個人詐騙數額在5000元以上,單位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屬干“數額較大”。
個人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單位詐騙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單位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26、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一款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數額較大”:
(1)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50張以上的;
(2)票面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
(3)非法獲利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數額巨大”
(1)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500張以上的;
(2)票面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
(3)非法獲利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
單位犯罪的標準為自然人犯罪標準的5倍。
27、刑法在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
搶劫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28、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數額較大”:
(1)盜竊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
(2)入戶盜竊數額在1000元以上或者扒竊數額在800元以上的。
盜竊數額在1500元以上、入戶盜竊數額在800元以上或者扒竊數額在600元以上,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教唆未成年人盜竊的;服刑或者勞教期間盜竊的;緩刑、假釋考驗期內或者監外執行期間盜竊的;因盜竊被刑事處罰(包括免于刑事處罰)后兩年內又盜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1)盜竊數額雖不到起刑點,但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3次以上的;
(2)盜竊國家三級文物1~2件的;
(3)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其他發票25份以上的;
(4)盜竊鴉片200克以上不滿500克、海洛因10克以上不滿40克或者其它毒品數量較大的,或者盜竊淫穢錄像帶、光盤30盤以上,淫穢書刊50本以上、淫穢撲克牌或者其他淫穢物品60件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盜竊“數額巨大”:
(1)盜竊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
(2)入戶盜竊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
(3)扒竊數額在8000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
(1)盜竊數額在1.6萬元以上、入戶盜竊數額在8000元以上或者扒竊數額在6000元以上,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情節嚴重的主犯的;盜竊金融機構的;流竄作案,情節嚴重的;
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累犯的;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2)盜竊國家二級文物1~2件或者三級文物3件以上的;
(3)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其他發票250份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盜竊“數額特別巨大”:
(1)盜竊數額在10萬元以上;
(2)入戶盜竊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
(3)扒竊數額在4萬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盜竊數額在8萬元以上,入戶盜竊數額在4萬元以上,扒竊數額在3萬元以上,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情節嚴重的主犯的;盜竊金融機構的;流竄作案,情節嚴重的;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累犯的;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蛘咂渌鼑乐睾蠊?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2)盜竊國家一級文物1~2件或者二級文物3件以上的;
(3)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其他發票2500份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1)盜竊金融機構經營的資金、有價證券或者客戶資金等,數額特別巨大的;
(2)盜竊國家一級文物后,造成毀損、流失,無法追回的;
(3)盜竊一級文物1件以上或者二級文物3件以上,并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的;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累犯的;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盜竊數額不滿2500元、入戶盜竊數額不滿1500元,或者扒竊數額不滿1000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理:
(1)主動投案,全部退贓、退賠的;
(2)被脅迫參加盜竊,沒有分贓或者分贓較少的;
(3)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29、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
詐騙數額在4000元以上的,或者詐騙增值稅專用發票、可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50份以上,或者其它發票100份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或者詐騙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500份以上,或者其他發票1000份以上,屬干“數額巨大”。
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或者詐騙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5000份以上,或者其他發票10000份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30.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罪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在5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不滿50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
他嚴重情節”:
(l)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
(2)利用行駛的機動車、非機動車搶奪的。
(3)以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取款人為搶奪目標的;
(4)搶奪殘疾人、年滿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喪失勞動能力人
的財物的;
(5)搶奪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
(2)利用行駛機動車、非機動車搶奪的;
(3)以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取款人為搶奪目標的;
(4)搶奪殘疾人、年滿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5)搶奪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31、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聚眾哄搶罪
聚眾哄搶數額在4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
(1)組織30人以上參與哄搶的;
(2)哄搶一般軍用物資的;
(3)哄搶一般文物的;
(4)哄搶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5)哄搶急需的生產資料的;
(6)哄搶三次以上的。
聚眾哄搶數額在4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組織150人以上參與哄搶的;
(2)哄搶重要軍用物資的;
(3)哄搶珍貴文物的;
(4)哄搶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5)哄搶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導致公司、企業停業、停產的;
(6)導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的。
32、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侵占罪
侵占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侵占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侵占數額不滿2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
(1)侵占殘疾人、老年人、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喪失勞動能力的人財物的;
(2)侵占災民、移民、受救助對象財物的。
33、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占罪
職務侵占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職務侵占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34、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
挪用本單位資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l)數額在2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2)數額在3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35、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挪用特定款物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
(l)挪用特定款物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
(2)造成國家和人民群眾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3)不滿上述標準數額,但造成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特別嚴重困難的。
36、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
敲詐勒索數額在3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敲詐勒索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敲詐勒索數額不滿3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
嚴重情節”:
(1)一年內敲詐勒索3次以上,或者一次向3人以上敲詐勒索的;
(2)對殘疾人、老年人、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喪失勞動能力的人敲詐勒索的;
(3)導致被害人自殺、精神失?;蛘咴斐善渌麌乐睾蠊?。
37、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
故意毀壞財物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故意毀壞財物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38、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
隨意毆打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惡劣”:
(1)致人輕傷的;
(2)多次毆打他人或者毆打多人的;
(3)聚眾、持械毆打他人的;
(4)毆打老人、孕婦、未成年人、殘疾人的;
(5)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3000元以L的;
(6)引發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的;
(7)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惡劣”:
(1)致人輕傷或者兩人以上輕微傷的;
(2)多次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或者追逐、攔截、辱罵多人的;
(3)聚眾、持械追逐、攔截、辱罵他人的;
(4)追逐、攔截、辱罵老人、孕婦、未成年人、殘疾人的;
(5)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3000元以上的;
(6)引發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的;
(7)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的。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屬于“情節嚴重”:
(1)致人輕微傷的;
(2)多次或者針對多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數額在1000元以上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老人、孕婦、未成年人、殘疾人財物的;
(4)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者造成他人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3000元以上的;
(5)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的;
(6)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39、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1)窩藏、包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爆炸、販毒、放火、投放危險物質等嚴重刑事犯罪分子,且被窩藏、包庇的犯罪分子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
(2)窩藏、包庇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的;
(3)窩藏、包庇犯罪分子3人或者3次以上的;
(4)窩藏犯罪分子6個月以上,或者窩藏、包庇行為致使犯罪分子負案在逃6個月以上的。
40、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以其所對應的盜竊、搶奪、詐騙等行為構成犯罪的數額為標準。
買臟自用的,以2萬元為構成犯罪的數額標準。
41、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條非法組織賣血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1)非法組織賣血三次以上的;
(2)非法組織賣血五人次以上的;
(3)非法獲利數額在3000元以上的。
42、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款協助組織賣淫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l)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威脅手段協助組織他人賣淫,造成被組織者輕微傷以上后果的;
(2)協助組織未成年人賣淫的;
(3)協助組織明知是有性病的人、孕婦賣淫的;
(4)造成被組織者重傷、死亡的;
(5)協助組織他人賣淫10人次以上的;
(6)多次協助組織賣淫的;
(7)協助組織賣淫中兼有多種協助行為的。
43、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l)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3人次以上的;
(2)引誘、容留、介紹未成年人賣淫的;
(3)引誘、容留、介紹明知患有比病的人、孕婦成連你雅n快治方陣的;
(4)利用職權或者從屬關系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
因賣淫、嫖娼或者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被行政處罰,又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1)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10人次以上的;
(2)引誘、容留、介紹未成年人賣淫3人次以上的;
(3)引誘、容留、介紹明知是患有性病的人、孕婦、哺乳期婦女賣淫3人次以上的;
(4)利用職權或者從屬關系引誘、容留、介紹賣淫3人次以上的
(5)引誘、介紹他人到境外賣淫或者引誘、容留、介紹境外人員到境內賣淫的。
44、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二款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為他人提供書號、刊號、版號出版音像制品100張(盒)以上,或者書刊200冊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45、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傳播淫穢物品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1)向他人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等300人次以上的;
(2)因傳播淫穢物品被行政處罰三次以上,仍向他人傳播淫穢書刊、影片、音像、圖片等出版物的;
(3)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6、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款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1)組織播放淫穢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15場次以上的;
(2)因組織播放淫穢電影、錄像等被行政處罰三次以上,仍組織播放淫穢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的;
(3)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組織播放淫穢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30場次以上的,屬于“情節嚴重”。
47、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數額在一萬元以上,進行賭博、嫖娼等非法活動的;
(2)數額在3萬元以上,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歸還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1)數額在10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2)數額在20萬元以上.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歸還的;
(3)數額雖然不滿20萬元,但有多次挪用、手段惡劣、嚴重影響生產經營、造成嚴重損失等情形的。
數額在20萬元以上。在一審宣判前未能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48、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行賄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1)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行賄數額不滿10萬元的;
(3)向10人以上行賄,或者向3人以上行賄且行賄數額不滿10萬元的;
(4)向3人以上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或者向上述人員行賄數額不滿10萬元的。
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屬于“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
(l)行賄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2)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行賄數額不滿30萬元的;
(3)向3人以上行賄丑行賄數額不滿30萬元的;
(4)向10人以上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或者向上述人員行賄數額不滿30萬元的;
(5)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9、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條私分有資產罪、私分罰沒財物罪
私分國有資產,私分罰沒財物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50、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
濫用職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
(1)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輕傷10人以上,或者輕傷15人以上的Z
(2)導致2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不滿5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它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不滿10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5)不滿前述3、4項兩項數額標準,但3、4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威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不滿100萬元,但合計間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6)造成3家以上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6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
(7)多次弄虛作假,不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緩報、謊報情況,導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結果繼續、擴大,或者致使搶救、調查、處理工作延誤的。
玩忽職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干“情節特別嚴重”:
(l)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8人以上,或者重傷6人、輕傷10人以上,或者輕傷20人以上的;
(2)導致4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75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不滿75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它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5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不滿15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數額在600萬元以上的;
(5)不滿前述3、4項兩項數額標準,但3、4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50萬元以上,或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不滿150萬元,但合計間接經濟損失數額在600萬元以上的;
(6)造成5家以上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一年以上或者破產的。
51.刑法第四百零四條初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1)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2)上級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指使稅務機關工作人員詢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3)詢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不滿50萬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賄賂或者其它惡劣情節的。
52、刑法第四百零六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不滿15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數額在750萬元以上的,屬于“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53、本意見中的數額標準以人民幣計算(特別規定除外)。
54、本意見中的“以上”的規定包括本數;本意見中的“不滿”,是指接近數額標準且已達到該數額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55、本意見中“貨幣”,是指可在國內市場流通或者兌換的人民幣和境外貨幣。貨幣面額應以人民幣計算。其它幣種以作案時國家外
匯管理機關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
56、對發生在鐵路運輸過程中的上述犯罪案件標準可根據本意見另行制定。
57、本意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意見施行之前,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聯合會簽的有關刑事案件的數額標準意見與本意見有抵觸的,以本意見為準,其抵觸部分停止執行;其無抵觸部分有效,可繼續施行。
58、本意見如與今后頒布的司法解釋或者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聯合會簽的辦案規定相抵觸,按司法解釋或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聯合會簽的辦案規定執行。